【中國制冷網】4200元的格力空調是“庫存機”?
消協介入后換貨
常報全媒體訊 花4200元買了一臺“格力”牌空調,拆箱安裝時卻發現,這臺空調已經“2歲”了。近日,要求換貨無果后,吳先生向武進消協求助。
幾天前,吳先生在武進湟里鎮一家電商場買了一臺“格力”牌空調(型號:KFR-35W/FWD06-A1),價格是4200元。空調到家拆箱安裝時,細心的吳先生發現,合格證上標示的生產日期是2016年10月,他因此認為是“庫存機”,隨即向商家提出換貨。但商場負責人以空調質量沒有問題,不存在“庫存機”這一說法為由,拒絕了。
在吳先生看來,該空調距生產日期已有兩年之久,擔心是商家未及時銷售或存在質量瑕疵的“庫存機”,為此來到武進消協湟里分會請求調解。
消協工作人員隨后向該家電商場負責人陸某了解情況。陸某承認,吳先生購買的空調確實是他們店售出的,但否認了該機是存在質量問題的“庫存機”,拒絕換貨。為此,消協工作人員向多家同類家電商場做了咨詢,了解到目前市場上確實存在生產日期是2015年或2016年的空調,經營者稱出現這種情況很正常,而且空調的保質期是從安裝使用之日起計算的。但消費者懷疑這類機器的質量也在情理之中。為此,消協工作人員做了進一步調解,商家態度也很積極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:由該家電商場為吳先生更換了一臺同一價位的、生產日期為2017年10月的另一品牌空調。
武進消協相關維權專家表示,消費者對“庫存機”的偏見由來已久,但一般而言,庫存家電只要質量合格,國家是允許其銷售的。對家電商品庫存時間的長短,國家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。如果消費者確實心存芥蒂,購買家電要做好以下功課:到有正規營業資質的家電商場購買,保證商品來源渠道正規;在購買家電前,要問清該產品的實際生產日期,并將產品的生產日期寫入買賣合同(或發票),安裝前仔細檢查該家電型號批次,產品合格證和生產日期是否與發票上的信息一致,確認無誤后再進行安裝;如若買到產品質量有瑕疵,生產日期過長的“庫存機”,消費者應保存好相關票據,留下維權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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